您好,欢迎访问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官网!

会员注册  |  会员登录

|

 

 

公众号

  公告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政策解读 > 公告
 

关于延长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》有效期的公告 2023年第2号

发布时间: 2025-06-10 11:52:57 [大] [中] [小] [收藏]
 
 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

2023年 第2号
 
  经评估,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》(发改地区规〔2017〕2136号)需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,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,现予公告。
 
国家发展改革委
2023年2月28日
 
相关链接 <<< 返回列表
  • 上一篇文章:关于202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公告 2022年第8号
  • 下一篇文章:9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编号、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 2023年第3号公告
  •  

        政策解读

    相关链接

 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   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

    版权所有:中国宏观经济学会 11 联系我们 11 服务条款

   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C座三层 电话: 010-63906126/63906128

    备案号:京ICP备2024053700号-1